黑龙江省新青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森林资源管护质量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1来源:政府办公室 | 作者:管理员 | 日期:2017-11-30]

 

办发〔201712

局属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

为及时掌握我局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以便迎接伊春林管局对2017年度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质量检查考核。按照林管局森林资源管护质量检查考核工作相关要求,林业局决定对全局14个森林资源管护中队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一)《黑龙江省森工林区森林资源管护管理办法》(黑森资[2014]387号)

(二)《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森林资源管护考核办法》(黑森资[[2014]387号)

(三)《新青林业局天保工程二期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新林办发[2012]5号)

(四)《新青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森林资源管护实施细则》(新林办发[2012]21号)

二、检查时间

林业局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自检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

林业局检查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1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一)森林资源管护组织机构

检查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是否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森林资源管护领导组织机构、管护中队是否下设管护小队(管护站点),管护领导小组成员是否随工作变动而调整,管护办公室是否挂牌办公等情况。

(二)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

检查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管护责任落实率,森林资源管护责任书,落实的管护人员与所签订的管护责任书是否相符。检查管护巡山记录是否每月20天以上,是否及时发现盗伐、滥伐、乱捕滥猎、侵占林地、人畜破坏、森林火灾、森林病虫鼠害情况。

(三)森林资源管护措施落实

1、检查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制定森林资源管护实施方案,管护工作职责,管护考核奖惩制度,管护档案管理制度,管护站内务管理制度,管护巡护制度,管护人员上岗制度,管护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等情况。

2、检查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森林资源管护领导小组,管护人员公示表,管护责任区和管护站分布图等展示板情况。查看森林资源管护档案卡,专业管护人员信息卡,管护人员考勤,巡山巡护记录,持证上岗和学习培训情况。

3、检查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年初工作计划,每月检查和年终工作总结情况。

4、检查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管护档案资料是否立卷归档,是否专人专室管理情况。

5、检查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的管护站(点)和邻近公路管护责任区设置宣传标牌和标志牌情况。

(四)森林资源管护资金管理

检查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管护人员开支明细和管护工资发放审批制度执行情况。

(五)森林资源管护效果

检查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是否有盗伐、滥伐、乱捕滥猎、侵占林地、人畜破坏、毁林开垦、森林火灾、森林病虫鼠害等问题。检查森林火灾受害率、森林病虫鼠害成灾率、森林病虫害无公害防治率、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准确率等情况。

四、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最后用综合平分的方法进行。

平时考核有: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天保工程二期年度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方案,森林资源管护情况自检报告和年终工作总结,专业管护人员调整变更报告。

年终考核有:检查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管护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管护人员工资单签署情况。管护责任人责任书签订、日常检查及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管护责任区是否有乱砍滥伐、乱侵滥占、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等现象。

五、几点要求

(一)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落实管护队长负总责,副队长负专责,森林资源监督员负监督管理责任制度,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二)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林业局检查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班子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各森林资源管护中队要在林业局规定的统一时限内组织好相关人员,保质保量完成森林资源管护自查工作,认真书写森林资源管护情况自检报告和年终工作总结。

附件:新青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年度考核评分表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新青林业局办公室

                                            201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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