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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发〔2017〕10号
区属各相关单位、部门:
现将《新青区2017年秋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asia28365
2017年9月15日
新青区2017年秋季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林区经济繁荣,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全面落实今年秋防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责任,确保安全度过秋季森林防火期,以森防工作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今年秋防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总的目标是:努力减少一般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力争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不发生扑火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烧毁场所村屯和重要设施,确保我区实现连续39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奋斗目标。
三、兵力部署
1、扑火兵力投入。全区今年秋防投入总兵力为1905人。其中局级森林消防专业队250人,场所级专业队300人,扑火民兵营300人,山上山下群众扑火队1005人,扑火预备队50人。
2、扑火机具投入。全区今年秋防投入扑火指挥车3台,扑火运兵车40台,宣传车1台,风力灭火机230台,手持对讲机70部,灭火水泵18台,群众队2号扑火工具1500把(件)。
3、扑火兵力布防。(1)区森防指派出3个中队计47人,分别驻防到林区腹地和林农交错地区的大贺施业区、水源林场和乌拉嘎经营所,进驻时间为9月30日,要做好营房修缮及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队伍按时进驻。(2)各林场(所)的15人专业队和30人的群众队驻防本辖区,队伍要足额满编,确保实有人数,场级专业队同局级专业队一样,从9月15日起一律实行集中,上岗到位。(3)局级专业队除一、二、五3支扑火中队外,其余全部在区址驻防,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健全扑救应急救援体系开展练兵活动。(4)民兵扑火营及地区的群众扑火队原则上实行生产待命,要从实战出发,准备好扑火机具、车辆、给养、过夜防寒防水衣物等扑火物资,要确保人手一件扑火工具,接到扑火命令能够快速集结出发,配合森林消防专业队实施灭火作战。
四、工作重点
1、突出重点区域。林农交错区域(南沟、北沟、乌拉嘎、柳树河)、红松母树林(汤林、松林、水源林场大贺施业区)、白头鹤自然保护区、松林风情小镇以及各林场所草塘、山边、林缘等是今年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区域,要加强巡护检查,派重兵防守,确保重点区域不出问题。
2、看住重点时期。整个10月份是今年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特别是国庆节、中秋节双节期间,更要加强防范,加大检查巡护力度,严把入山道口,必要时实施封山戒严,确保重点时期不发生火灾。
3、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森林火灾的科学扑救是今年秋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细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
4、管住重点人员。智障人员、中小学生、林区外来人和在林区腹地采山、施工建设、从事林下经济以及进行农事活动的农民等是森林防火工作需要管住的重点人,对以上人员要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教育管理到位。
五、具体措施
1、逐级落实责任,确保防火有人管。《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首长负责制。因此,今年秋防从区局到林场(所),各级行政首长一定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森林防火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坐台值班、亲自解决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从区局到场(所)、村屯,确保各个环节的森防责任都要落实到位。森防指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在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应该承担的任务。包片领导要经常深入到责任区,重点抓防火工作落实。在防火紧要期,各场(所)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防火工作的副场(所)长原则上不准下山,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下山的要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请假,但党政主要领导不可以同时离岗。区防火办要做好防扑火的充分准备,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森林防火工作的职能。全区各林场(所)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沿阵地,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具体责任,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要下大力气管好自己的人、看住自己的林、防住自己的火,真正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觉性。本着森林防火、教育先行的理念,广泛深入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并贯穿森林防火期的始终。防火宣传总体要求就是要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具体做法就是通过多元化的宣传方式,在全区形成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的立体宣传网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大密度地播放与防火有关的内容,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要继续组织林场职工家属签订“十户联防协议”,组织会吸烟人签写防火保证书,并将防火公约、森林防火告知书张贴到每户居民家中,实现防火宣传一对一、面对面,不留死角。要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特别是要把林缘、村屯、施工点、种地点、作业点、零散居住户以及林区外来人等作为重点宣传对象。要重点宣传《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森林防火命令》、《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森林防火工作应知应会100问》等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知识,通过宣传,使更多的人知法、懂法,从而自觉地维护法律尊严,增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主人公意识。
3、狠抓火源管控,力争做到不着火。加强火源管控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环节,一丝一毫马虎不得,要从大局着眼,从细微入手,全面防控森林火灾的发生。一是要加强入山人员管理。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严格实行入山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严禁携带火种入山。进入林内开展施工、从事林下经济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防火责任人,预交防火抵押金,否则一律不允许生产作业。二是要严控野外用火。在森林防火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包括上坟烧纸、生产作业、篝火宴会、焚烧垃圾、农民烧秸秆、烧地格子等用火行为,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所在施业区必须派出人员进行实地勘查验收,再由所属林场(所)行政一把手和包片负责人分别签字后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凡四级风以上的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入山及用火行为。三是要开展“三清”活动。各林场(所)要以专业队为基本力量,在包点科室干部、驻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大范围、多批次地组织开展清山、清林、清河套的“三清”活动,对重点山头、沟系、河流、支岔线等区域进行反复搜查和清理,将一切非法进入林内的人员清除出林,有暂住点的一律拆除,消除林内火险隐患。四是要突出重点时段和区域的火源管控。在国庆、中秋节等重点时段,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要采取超常规手段,投入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多的人力、物力死看硬守。同时,要根据森林火险情况,适时发布封山戒严令,实行“两停止、两禁止”(乡镇场所停止办公,停止林内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禁止一切车辆和人员入山)。对林农交错重点火险区、红松母树林、湿地公园、林区重要设施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要派足够力量监控防守,确保火源管控到位。五是加强高压输电线路及民用电线路的检查。电业部门要派专人经常对通过林业施业区的高压输电线路进行巡护检查,发现有线路松动、摇摆碰撞或有断折接地现象的,要及时处理解决。同时,对进入居民区的民用电线路,林场(所)应动员居民开展一次安全用电自检自查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对居民不符合标准的用电线路停止供电,更换达标后再行使用。六是开设和清理好防火隔离带。开设和清理防火隔离带,即是每个防火期的常规工作,又是重点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舍得投入。要按标准开设和清理隔离带,具体技术指标应以2017 年9月11日伊森防指发明电《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打割森林防火隔离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标准,开设的防火隔离带要能有效拦截、阻隔林火蔓延,坚决杜绝山火家火连烧现象的发生。
4、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进入防火紧要期,要多批次地开展专项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野外火源管理措施和扑火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各林场(所)专业扑火队是否上岗到位、流动哨、固定哨是否按指定区域设岗巡护,防火宣传工作是否有效开展、各类扑火机具设备是否齐全好用、通讯联络是否畅通、扑火方案、预案是否健全有效。检查形式可以是明查,也可以是暗访,但要多以暗访为主。检查一定要深入到作业点、施工点、种地点、边缘居住户等最基层,坚决防止浮在上面,走过场。对重点部位必须进行反复多次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要在全区通报,以儆效尤。二是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5、强化应急处置,力争有火不成灾。做任何事情,都有百密一疏,尽管我们在预防工作中做到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但也难免不出现漏洞,难免不发生火情,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加强火情监测。要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监控、高山瞭望和地面巡护等监测手段,全方位、全天候监测火情,确保有火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二是加强值班调度。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火办和林场(所)都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并熟悉防火工作的人员担任防火调度,时时刻刻接听电话、对讲机,确保防火信息畅通。三是兵力靠前驻防。3支局级专业队10月1日前驻防到水源、乌拉嘎、大贺驻勤点,林场(所)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抽出部分兵力驻防到最危险、最关键、最易着火的地方,一旦有火情出现,能够上得快、找得准、打得住,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四是实行重兵扑救。发生火灾,战区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并在第一时间使用森林消防专业队,要小火当大火打,多上人,出重兵。同时,群众扑火队必须及时跟上,形成阶梯扑火态势,一举歼灭火灾,不留隐患。
六、组织领导
1、新青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政 委:张继财 区委书记
总 指 挥:臧世臣 区委副书记、区(局)长
副 政 委:王殿龙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樊永强 副局长
副总指挥:李东辉 区委常委、副区长
徐长伟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耿 力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张相安 区委常委、副局长
张玉梅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
史 永 人武部政委
苏宪民 区人大副主任
孙永波 区人大副主任
丛雁鸣 区人大副主任
刘洪义 区人大副主任
杨凤芝 副区长
曹广福 副区长
罗文革 区政协副主席
马晓东 区政协副主席
刘占东 副局长
刘宝财 白头鹤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荣 涛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法院党组
书记、院长
裴海军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检察院党组
书记、检察长
赵喜春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世东 区人武部部长
石钟玺 副处级领导
王 玖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支部书记、
主任
张海龙 武警森林大队队长
张凤虎 驻区武警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董庆江、崔国冬、庄树范、杨发林、汤 勇、潘成波、丁运海、于海滨、于 冰、于福贵、于海洋(住建局)、马俊鹏、王 伟、王长青、王 刚、王立岩、田敬芳、田明皓、孙永刚、李春莉、李树忠、刘 强、刘恩利、刘军辉、齐跃刚、邢怀增、时天晖、时宝军、苏联友、谷铁成、孟鸿宇、陈丽娜、寿立贵、张显卿、周云录、周云祥、武尚盛、国荣柱、国家平、赵柏林、赵洪涛、姚胜杰、胡志福、祝庆艳、徐建洪、倪锡林、尉茂文、谢德成、蒲清林。
2、区内部扑火组织机构
总 指 挥:臧世臣
常务总指挥:樊永强
副总指挥:张相安、苏宪民、丛雁鸣、刘宝财及包战区、包乡镇场所的副处级领导。
3、出区援外扑火组织机构
指 挥:李东辉、刘洪义、罗文革、刘占东、陈世东、
石钟玺
指挥员:杨发林、汤 勇、潘成波(场、所级专业队参加援外扑火,本单位必须有一名副科级领导带队)
4、督导暗防组
组 长:胡志福
成员单位:组织部、监察局、资源林政管理局、防火办、新闻记者站、公安分局
5、火场督察组
组 长:耿 力
副组长:李东辉、徐长伟、刘洪义、罗文革、刘占东
成员单位: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资源林政管理局、营林生产机械科、林调队、防火办
分六个小组:
第一组:
组 长:李东辉
成 员:张兆喜、庄树范、国荣柱、刘恩利、朱合理
第二组:
组 长:徐长伟
成 员:谷树权、祝庆艳、赵洪涛、时天晖、乔明辉
第三组:
组 长:耿力
成 员:田敬芳、倪锡林、徐建洪、潘成波、解成华
第四组:
组 长:刘洪义
成 员:胡志福、苏联友、邢怀增、田明皓、梁雪斌
第五组:
组 长:刘占东
成 员:于海滨、谷铁成、崔国冬、张显卿、宋绍友
第六组:
组 长:罗文革
成 员:郑学敏、周云录、李春莉、陈树辉
6、森林防火专家组
组 长:苏宪民
副组长:丛雁鸣、刘宝财
成 员:王 玖、国家平、寿立贵、谷铁成、王 刚、
谢德成
森防指领导通信代号
|
张继财 |
臧世臣 |
樊永强 |
王
玖 |
崔国冬 |
庄树范 |
董庆江 |
杨发林 |
汤
勇 |
潘成波 |
|
001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二〇一七年秋防森防指领导责任区划分表(附表一)
|
防(战)区
划分 |
防(战)区领导 |
包场(所)科室
及负责人 |
防火办包场所联络员 |
|
第一战区
红林所
泉林场
松林场 |
政委:刘洪义 区人大副主任
指挥: 曹广福 副区长
刘宝财 区白头鹤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
民政局:赵洪涛
司法局:武尚盛
文体局:祝庆艳
|
崔
国
冬
|
|
第二战区
北影场
笑山场
水源场 |
政委:刘占东 副局长
指挥:罗文革 区政协副主席
石钟玺 副处级干部 |
发改委:国荣柱
工信局:张显卿
住建局:于海洋 |
崔
国
冬 |
|
第三战区
桦林所
青林场
结源场
汤林场 |
政委:徐长伟 区委组织部长
指挥:张相安 区委常委副局长
丛雁鸣 区人大副主任
陈世东 区人武部部长
|
专员办:田明皓
人社局:刘恩利
资源林政局:谷铁成
财政局:时天晖 |
潘
成
波
|
|
第四战区
柳树河场
乌拉嘎所
北沟场
南沟场
|
政委:王殿龙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指挥: 苏宪民 区人大副主任
史 永 人武部政委
马晓东 区政协副主席
|
区工会: 徐建洪
营林科: 邢怀增
卫生局:李春莉
农业局:周云录
|
潘
成
波 |
注:防(战)区领导、科室负责人所包的林场(所)为表中与之对应的林场所。
副处级领导包乡镇、场所明细表 (附表二)
|
领导姓名 |
职务 |
乡镇场所名称 |
|
王殿龙 |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柳树河林场(含西北河
施业区)、保兴镇、青山乡 |
|
苏宪民 |
区人大副主任 |
乌拉嘎所、乌拉嘎镇 |
科级领导包村、屯明细表 (附表三)
|
包点科室 |
科级领导 |
村屯名称 |
|
农业局 |
周云录 |
双庆村 |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李春莉 |
金星社区 |
|
区工会 |
徐建洪 |
互助村 上马村 |
|
营林科 |
邢怀增 |
立志村 胜利村 |
区森防指成员扑火应急保障主要任务安排表(附表四)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任 务 安 排 |
|
张玉梅 |
区委宣传部 |
部长 |
负责协调宣传报导工作 |
|
樊永强 |
林业局 |
副局长 |
扑火组织指挥 |
|
史 永 |
武装部 |
政委 |
负责扑火预备队组织工作 |
|
王 玖 |
防火办 |
主任 |
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扑火组织指挥 |
|
胡志福 |
监察局 |
局长 |
负责扑火督查保障工作 |
|
于海滨 |
组织部 |
副部长 |
负责扑火督查保障工作 |
|
王长青 |
政府办 |
副主任 |
负责扑火后勤协调燃料保障工作 |
|
姚胜杰 |
公安分局 |
教导员 |
负责扑火运兵车辆指挥 |
|
赵洪涛 |
民政局 |
局长 |
负责疏散转移安置工作 |
|
张海龙 |
武警森林大队 |
队长 |
负责森警部队扑火组织工作 |
|
张凤虎 |
武警消防大队 |
队长 |
负责消防部队应急扑火组织工作 |
|
李春莉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主任 |
负责扑火医疗协调保障工作 |
|
刘军辉 |
联通公司 |
经理 |
负责通讯保障工作 |
|
齐跃刚 |
森保科 |
科长 |
负责火案侦破工作 |
|
时天晖 |
财政局 |
局长 |
负责森林防火资金保障工作 |
|
邢怀增 |
营林生产机械科 |
副科长 |
负责气象信息服务保障工作 |
|
丁运海 |
职工医院 |
院长 |
负责扑火救护保障工作 |
|
马俊鹏 |
新闻记者站 |
|
负责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
|
倪锡林 |
林调队 |
队长 |
负责扑火向导和指挥地图保障工作 |
|
尉茂文 |
安监局 |
局长 |
负责森林扑火安全保障工作 |
|
王立岩 |
食药监局 |
局长 |
负责扑火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
于福贵 |
交通局 |
局长 |
负责扑火运兵车协调保障工作 |
新青区森林防火兵力部署一览表 (附表五)
|
场 所
名 称 |
场 级
专 业
队 人 数 |
群 众 队
人数 |
民 兵 营 |
群 众 扑 火 队 |
局 级专业
队 名 称 |
专 业队人数 |
扑 火 预 备 队 |
|
单 位 |
人 数 |
单 位 |
人 数 |
单 位 |
人 数 |
|
红林所
含金林 |
30 |
50 |
路管处 |
45 |
资源
林政局 |
20 |
一 中 队 |
19 |
热电公司 |
50 |
|
热电
公司 |
50 |
市政
环 卫 处 |
20 |
二 中 队 |
18 |
|
|
|
松林场 |
30 |
50 |
市政
环卫处 |
60 |
机 关 |
115 |
三 中 队 |
25 |
|
|
|
泉林场 |
15 |
50 |
营林科 |
15 |
公 安 分局 |
50 |
四 中 队 |
25 |
|
|
|
北影场 |
15 |
50 |
资 源
林 政局 |
40 |
物 业公司 |
30 |
五 中 队 |
22 |
|
|
|
笑山场 |
15 |
50 |
自来水公司 |
25 |
路管处 |
25 |
六 中 队 |
25 |
|
|
|
水源场含大贺施业区 |
30 |
50 |
物 业
公司 |
40 |
福轩木业 |
15 |
七 中 队 |
25 |
|
|
|
汤林场 |
15 |
50 |
林调队 |
25 |
友春木业 |
15 |
八 中 队 |
20 |
|
|
|
桦林所 |
15 |
50 |
|
|
宏利公司 |
15 |
九 中 队 |
20 |
|
|
|
青林场 |
15 |
50 |
|
|
|
|
十 中 队 |
30 |
|
|
|
结源场 |
30 |
50 |
|
|
|
|
水 泵 队 |
21 |
|
|
|
南沟场 |
15 |
50 |
|
|
|
|
|
|
|
|
|
北沟场 |
15 |
50 |
|
|
|
|
|
|
|
|
|
乌拉嘎 |
30 |
50 |
|
|
|
|
|
|
|
|
|
柳树河含
西北河 |
30 |
50 |
|
|
|
|
|
|
|
|
|
合计 |
300 |
700 |
合计 |
300 |
合计 |
305 |
合计 |
250 |
合计 |
50 |
|
全局总兵力:1905人 |
新青区森林防火设施、设备一览表 (附表六)
|
指挥车 |
宣传车 |
运输车 |
灭火机 |
水泵 |
对讲机 |
检查站 |
瞭望塔 |
群众队
工具 |
|
3台 |
1台 |
40台 |
230台 |
18台 |
70部 |
10处 |
9座 |
1500件 |
新青局森林防火火场向导组(附表七)
组长:倪锡林 18745817227
栾 天 13846600856
|
单位 |
姓 名 |
电 话 |
单 位 |
姓 名 |
电 话 |
|
红林 |
吴树军 |
13845805284 |
林调队 |
汤龙春 |
13039668578 |
|
泉林 |
马喜彬 |
13845806136 |
尹贵山 |
13846635862 |
|
松林 |
孟兆启 |
13766758958 |
韩令军 |
13845819386 |
|
北影 |
王孝岐 |
18845848829 |
王 强 |
13845824762 |
|
笑山 |
陈 超 |
13846655038 |
曹文革 |
13846668528 |
|
水源 |
董长武 |
13846668286 |
姚 亮 |
13624586085 |
|
汤林 |
王广臣 |
13846629744 |
宫庆军 |
13766758595 |
|
桦林 |
李振坤 |
13846669811 |
汤龙贵 |
13846638411 |
|
青林 |
王瑞东 |
13895934269 |
张连喜 |
13845838864 |
|
结源 |
王德浩 |
13846633503 |
李月明 |
13674588467 |
|
南沟 |
周修义 |
13634587216 |
王宝红 |
13614584992 |
|
北沟 |
梁龙林 |
13846682724 |
石 岩 |
13644670040 |
|
乌拉嘎 |
付兆友 |
13846635241 |
周成国 |
13845887634 |
|
柳树河 |
宋晓峰 |
13766758678 |
丁庆旭 |
13846615562 |
主要任务:在扑救火灾时,承担火场向导任务。
林场所固定哨、巡护检查员安排明细表(附表八)
|
单
位 |
人数 |
重点部位的设置及人员数量 |
|
松
林 |
8 |
场址至美林线安排巡护员1人,场址至松林检查站安排巡护员1人,汤林桥至红星界(老公路)安排巡护员1人,204省道安排巡护员1人。二段道口至自来水泵房安排巡护员1人。二段道口、松林至美林线道口、新青大门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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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含金林 |
9 |
场址至东山检查站安排巡护员1人, 场址至泉林界安排巡护员1人, 场址至金林安排巡护员1人, 金林至水源界安排巡护员1人,公墓路口至苗卜检查站至汤林界安排巡护员2人。公墓道口、金岭线道口、湿地公园门前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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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
林 |
6 |
泉林至红林老公路安排巡护员1人,老白山线安排巡护员1人,泉林向阳线大贺母树林安排巡护员1人,场址至北影界安排巡护员1人。向阳线路口,大贺线路口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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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影 |
6 |
场址至泉林界安排巡护员1人,场址至笑山界安排巡护员1人,七支线安排巡护员1人,跃进线安排巡护员1人。七支线道口、跃进线道口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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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
山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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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址至北影界安排巡护员1人,进入4、5、6、7支线安排巡护员2人,场址至砬子安排巡护员1人。办公室往东至砬子线500米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1人,四支线道口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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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含大贺 |
9 |
场址至菜地安排巡护员1人,场址至砬子安排巡护员1人,二中队驻址至金林界安排巡护员1人,大贺场址至母树林线安排巡护员1人。水源一站道班、大贺道口、红光线道口、马场西沟道口、大贺进入母树林道口处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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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
林 |
9 |
场址至汤旺河界安排巡护员2人,场址至黑瞎洞线、干线和母树林线各安排巡护员1人。母树林检查站安排检查员2人、汤旺河线1.8公里道口、罗家酒坊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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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
林 |
6 |
场址至青林界,场址至六公里大岗、六公里大岗至一青各安排巡护员1人。进入一支线500米处、二支线、三支线道口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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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人
数 |
重点部位的设置及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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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林 |
9 |
胜利道班至北沟界至结源界各安排巡护员1人,五支线、六支线、八支线各安排巡护员1人。胜利道班、五支线头往东200米处、六支线道口、九支线道口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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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源 |
7 |
场址至青林界安排巡护员1人,场址至姜忠桥安排巡护员1人,姜忠桥至汤旺河界安排巡护员1人,姜忠桥至186塔安排巡护员1人、老北沟线安排巡护员1人。老北沟线道口、场址至西北河干线道口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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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沟 |
8 |
场址至二号溜槽线安排巡护员1人,场址至青林界安排巡护员1人、场址至水源界安排巡护员1人,暖毛沟安排巡护员1人。沟口、暖毛沟路口、二号溜槽路口、场址至水源线入山道口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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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沟 |
7 |
场址至乌拉嘎界安排巡护员1人。场址至沟口安排巡护员2人,大青沟、老北沟线各安排巡护员1人。老北沟道口、大青沟八里岗入口处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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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嘎 |
9 |
场址至团结至柳树河安排巡护员2人,团结经南山检查站至鹤北界安排巡护员2人,五所沟安排巡护员1人。 砖厂线、尾矿坝、老局南岗道口、团结24、28林班道口处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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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树河含西北河 |
11 |
场址至嘉荫界、场址至乌拉嘎交界(公路)安排巡护员1人,互助村至上马村,上马村至丁字路口,丁字路口至汤旺河界、丁字路口至马生沟、牛尾巴岗至西北河各安排巡护员1人。一支线头、上马村头、互助村头、牛尾巴岗、森警驻地各设固定哨一处安排检查员各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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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0 |
其中:固定哨45人、流动哨6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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