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我区《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和“放管服”改革、行政权力、财政税费、公共资源、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各部门要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除涉密事项外,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区政府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要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在网站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区政府办、区编委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要设立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黑龙江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等专栏,做到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委办、区工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要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部门要汇总并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本地、本部门网站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区工商局、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引导信息公开。围绕区委、区政府出台的财政、就业等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要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区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要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区财政局牵头落实)适时组织召开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落实)做好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和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各部门负责公布本部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及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区国税局、区地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公开本地政府债务等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区财政局牵头落实)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区财政局、区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对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公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全面公开 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中标信息以及合同信息都要统一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五)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在政府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发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区政府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六)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区扶贫办、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区扶贫办牵头落实)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实施国家政策提高后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标准,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按要求公开环境质量信息以及空气质量、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信息。及时公开污染源监测信息。按要求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公开重点案件督办和挂牌督办案件、行政处罚等信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落实)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区农业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以及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学生营养餐管理等方面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区教育局牵头落实)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及时公开“健康龙江”行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互联网+医疗、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方面信息。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落实)
(九)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落实)进一步深化“平安龙江”建设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加快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区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为各部门提供安全、权威和便捷的共享信息。(区政府办牵头落实)
(二)努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质量。一是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按省统一标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要与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及所有应公开信息进行关联并动态调整,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一事一码、同源公开、标准管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切实提高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质量。(区政府办、区编委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二是优化服务事项流程。推行在线填报、提交和审查,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结合工作实际,合并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建立网上预审机制,防止多次补正、退件情形发生。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最大限度降低成本。三是公开服务事项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进程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密切跟踪国家取消或下放服务事项,及时做好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
三、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快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年内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及网站、微博微信做好政府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正确引导舆论。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监测、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出现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 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的运维管理、信息保障和内容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附件1: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表
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