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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办发〔2017〕31号
区属各相关部门:
为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伊政法发[2017]15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进制度建设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抽查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切行政执法检查必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进行。
二、加强信息公开
按照上级要求,我区将于2017年7月15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本级政府所属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执法部门名单,并于7月底前汇总公布所属各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 构建联合惩戒机制
各部门在2017年10月中旬前建立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诚信典型“红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信用信息异议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并逐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
四、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1、各部门应分别于2017年7月12日前、11月12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附件1中的统计表(电子版同时报送邮箱)。
2、各部门要对照本部门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可参照附件2格式),并制定各部门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于7月24日前报送至政办210室(电子版同时报送邮箱)。
我办已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实现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
联 系 人:教玮译
联系电话:3561155
电子邮箱:xqzb1155@163.com
特此通知
asia28365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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