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伊春森林猪放养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伊春森林猪放养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新青区青林林场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2380万
项目规模及内容:铁网圈山7337公顷,彩钢猪舍11070m2、休息室648m2、料房180m2,铁网围院44280m2,道路13km,养殖生猪22011头,年出栏44022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
(2)废水
施工期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如不处置妥当,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运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及猪叫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废弃建筑材料和生活垃圾。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猪粪、废垫料、病死猪等。
(5)生态环境
将猪放入森林中,对森林植被会造成一定的破坏影响,主要表现为踩踏、压卧、啃食和拱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要求。
(2)运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猪舍及围院区生产废水为猪只尿液,由于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猪排放的粪便、尿液均由微生物反应掉,因此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积肥,不外排。散养区猪尿自然渗入土壤和蒸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3)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猪群叫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等噪声,为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通过隔声减振措施,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4)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统一清运和处理;猪粪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猪排放的粪便、尿液均由微生物反应掉,因此不外排;废垫料外运用于生产有机肥。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497-2009)的要求。
(5)按照要求森林生猪承载量为每公顷每年3头,本项目拟在林下放养区每年放养2批次200日龄生猪,每个批次放养90天,故每公顷森林承载生猪量实际为每年1.5头,远小于要求的森林生猪承载力,因此对森林生态的影响不大,同时猪只排泄的粪尿作为肥料,可增加森林土壤肥力;猪只拱土可有利于土壤反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评价结论及公众参与、工程选址及占地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符相关规划的要求。在确保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位置建设是可行的。
五、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单位: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0458-3654139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0371-8756578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在厂址周围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和受间接影响的公众。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是通过问卷调查,公众还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审批部门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公布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伊春森林猪放养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伊春森林猪放养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新青区泉林林场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2000万
项目规模及内容:铁网圈山6539公顷,彩钢猪舍9828m2、休息室504m2、料房140m2,铁网围院39312m2,道路10km,养殖生猪19617头,年出栏39234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
(2)废水
施工期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如不处置妥当,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运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及猪叫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废弃建筑材料和生活垃圾。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猪粪、废垫料、病死猪等。
(5)生态环境
将猪放入森林中,对森林植被会造成一定的破坏影响,主要表现为踩踏、压卧、啃食和拱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要求。
(2)运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猪舍及围院区生产废水为猪只尿液,由于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猪排放的粪便、尿液均由微生物反应掉,因此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积肥,不外排。散养区猪尿自然渗入土壤和蒸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3)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猪群叫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等噪声,为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通过隔声减振措施,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4)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统一清运和处理;猪粪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猪排放的粪便、尿液均由微生物反应掉,因此不外排;废垫料外运用于生产有机肥。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497-2009)的要求。
(5)按照要求森林生猪承载量为每公顷每年3头,本项目拟在林下放养区每年放养2批次200日龄生猪,每个批次放养90天,故每公顷森林承载生猪量实际为每年1.5头,远小于要求的森林生猪承载力,因此对森林生态的影响不大,同时猪只排泄的粪尿作为肥料,可增加森林土壤肥力;猪只拱土可有利于土壤反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评价结论及公众参与、工程选址及占地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符相关规划的要求。在确保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位置建设是可行的。
五、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单位: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0458-3654139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0371-8756578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在厂址周围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和受间接影响的公众。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是通过问卷调查,公众还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审批部门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公布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伊春森林猪放养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伊春森林猪放养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新青区笑山林场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2800万
项目规模及内容:铁网圈山8858公顷,彩钢猪舍13365m2、休息室720m2、料房200m2,铁网围院53460m2,道路16km,养殖生猪26574头,年出栏53148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过程中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
(2)废水
施工期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如不处置妥当,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运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及猪叫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废弃建筑材料和生活垃圾。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猪粪、废垫料、病死猪等。
(5)生态环境
将猪放入森林中,对森林植被会造成一定的破坏影响,主要表现为踩踏、压卧、啃食和拱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要求。
(2)运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猪舍及围院区生产废水为猪只尿液,由于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猪排放的粪便、尿液均由微生物反应掉,因此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积肥,不外排。散养区猪尿自然渗入土壤和蒸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3)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猪群叫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等噪声,为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通过隔声减振措施,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4)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统一清运和处理;猪粪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猪排放的粪便、尿液均由微生物反应掉,因此不外排;废垫料外运用于生产有机肥。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497-2009)的要求。
(5)按照要求森林生猪承载量为每公顷每年3头,本项目拟在林下放养区每年放养2批次200日龄生猪,每个批次放养90天,故每公顷森林承载生猪量实际为每年1.5头,远小于要求的森林生猪承载力,因此对森林生态的影响不大,同时猪只排泄的粪尿作为肥料,可增加森林土壤肥力;猪只拱土可有利于土壤反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评价结论及公众参与、工程选址及占地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符相关规划的要求。在确保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位置建设是可行的。
五、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单位: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电话:0458-3654139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电话:0371-8756578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在厂址周围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和受间接影响的公众。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是通过问卷调查,公众还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审批部门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公布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伊春森林猪放养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伊春森林猪放养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新青区红林经营所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1200万
项目规模:本项目占用林地面积为4697公顷,建筑面积7442平方米(分四个猪舍区)。项目建设规模为散放养殖200日龄的生猪(重约200斤)14091头,放养期90天,体重达240斤时出栏,年出栏2茬生猪共计28182头。
建设内容:铁网圈山4697公顷,彩钢猪舍7074m2、休息室288m2、料房80m2,铁网围院21384m2,道路8k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运输产生的扬尘。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
(2)废水
施工期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猪尿液,如不处置妥当,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运营期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及猪叫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废弃建筑材料和生活垃圾。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猪粪、废生物床垫料、病死猪等。
(5)生态环境
将猪放入森林中,对森林植被会造成一定的破坏影响,主要表现为踩踏、压卧、啃食和拱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要求。
(2)运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猪舍及围院区生产废水为猪只尿液,由于采用发酵床养殖技术,猪排放的粪便、尿液均由微生物反应掉,因此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积肥,不外排。散养区猪尿自然渗入土壤和蒸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3)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猪群叫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等噪声,为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可采用及时补饲喂养和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通过隔声减振措施,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4)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猪粪及废生物床垫料等固废物,生活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由市政统一清运和处理;猪舍产生的粪尿采用生物发酵床养殖技术,均由微生物反应掉,不外排,废弃的生物床垫料全部运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回用于农田;补饲区产生的散排粪便由人工清扫收集,直接运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回用于农田,达到日产日清。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497-2009)的要求。
(5)按照要求森林生猪承载量为每公顷每年3头,本项目拟在林下放养区每年放养2批次200日龄生猪,每个批次放养90天,故每公顷森林承载生猪量实际为每年1.5头,远小于要求的森林生猪承载力,因此对森林生态的影响不大,同时猪只排泄的粪尿作为肥料,可增加森林土壤肥力;猪只拱土可有利于土壤反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评价结论及公众参与、工程选址及占地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符相关规划的要求。在确保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所排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位置建设是可行的。
五、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建设单位:伊春宝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黑龙江省伊春市新青区桦林经营所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0458-3654139
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371-8756578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在场址周围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和受间接影响的公众。主要事项包括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是通过问卷调查,公众还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审批部门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公布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