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青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1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日期:2016-12-06]

一、2015年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基本平稳,完成了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预算方案。

(一)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全区财政总收入39,08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87万元,基金收入850万元,一般转移性收入7,226万元,专项转移补助收入22,170万元,返还性收入243万元,市级财政专户补助收入6,105万元。

财政支出完成情况:2015年全区财政总支出39,08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702万元,基金支出850万元,上解支出424万元,市级财政专户支出6,105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215万元。

——教育支出1,895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9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8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1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7,026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2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6,561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48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9万元。

——商业服务业支出61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367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万元。

——其他支出10万元。

财政专户补助支出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42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2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171万元。

(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收入预算完成情况:2015年,区本级实现财力收入共计2,700万元。

一是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5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270万元的110%。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4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255万元的110%;基金收入完成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5万元的107%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

——税收收入完成1,3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300万元的100%

国税完成收入20万元,其中:增值税20万元。

地税完成收入1,280万元,其中:营业税643万元,资源税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3万元,房产税55万元,印花税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4万元,土地增值税39万元,车船税55万元,耕地占用税38万元,契税290万元。

——非税收入完成1,1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55万元的124%。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65万元,罚没收入106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专项收入169万元。

二是市级返还区级财力197万元。

财政支出预算完成情况:2015年区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503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87万元,基金支出16万元。

地方财政公共预算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361万元。

——教育支出687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9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710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2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事物支出4万元。

——其他支出4万元。

二、2015年全区财政工作措施

为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重税收严征管,确保财政持续增收。2015年,全区财税部门大力实施社会综合治税,强化税源监管,进一步完善税收收入收缴方式和操作程序,实现税收收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全年税收入库1,300万元,完成区本级收入52%

(二)重民生强保障,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我们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2015年共安排民生支出15,463万元,占全区财政总收入的7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6,030万元,教育资金1,895万元,医疗卫生资金1,423万元,文化体育资金58万元,保障性住房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367万元,支农惠农资金1,015万元,公共安全资金1,215万元,补助森工工资2,460万元

(三)重基层强管理,依法规范财政工作。为加强我区二级管理费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令第58号】文件要求,区财政局于201511月对16个二级管理费单位2014-2015年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主要围绕经费收支、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票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财务软件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八个方面进行。此次检查切实帮助各单位解决了实际问题,提高了财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四)重改革求创新,提升财政管理绩效。我区对社区卫生服务资金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全年共由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112万元,既盘活了社区卫生专项资金,又增加了区级财政收入,既保证了上缴任务的完成,又增加了区级财政收入。全区采购事项全部由政府采购办公室协调办理手续,采购中心负责集中采购,切实提高了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全年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58批次,实际采购金额502万元,累计节约资金75万元

(五)重核销严发放,细化财政票据管理。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的保管、发放、购领、使用、核销等日常管理,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特别对往来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坚持以旧换新,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全年共向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发放票据27,568份,其中: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5,130,非税收入票据10,196,医疗票据11,342,罚没票据900份。核销包括以前年度使用的各类财政票据63,346份。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虽然我区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支出压力加大,各项配套资金、重点项目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增支因素和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资金调度困难,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预算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二是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不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正确把握,严格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安排

    2016年,区财政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实现由理财型向生财、聚财型转变,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预算收入安排:2016区本级财力预算预计实现收入5,328万元。

一是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1,904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895万元;基金收入预计完成9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104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791万元。

二是市级补助工资性转移支付收入3,424万元。

预算支出安排:2016区本级财力预计安排支出5,328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计安排支出5,319万元,基金预计安排支出9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543万元。

——教育支出1,579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154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2,235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8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2万元

四、2016年全区财政重点工作

按照区委全会和市财政局的要求,2016年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收入征管,确保完成预算把握稳增长的总基调,坚持做实收入、量力而行,不断提高收入的质量。一是科学研判形势,合理下达收入计划,依法加强征管,堵塞收入漏洞,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加大非税收入的征收力度,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完善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二)调整支出分配,彰显用财于民。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促进社会事业和谐、健康发展。一是继续完善公共财政政策。我们将加大资金筹集落实力度,及时兑现各项补助补贴政策,确保资金拨付使用到位,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共享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是保障重点民生工程投入。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确保重点民生工程的资金需求。三是不断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按时足额发放。

(三)深化财政改革,推动管理转型一是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涵盖所有财政资金的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性基金预算收支体系,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坚持把从严从紧的基调贯穿于日常支出管理工作始终,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要开展绩效评价和跟踪监管。三是进一步加大预算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自律。

(四)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内控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切实加大对预算执行、重大专项资金、民生项目、“吃空晌”、“小金库”、“三公”经费等方面的财政监管力度。健全联合监管机制,与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联合监督机制。对严重违法乱纪的,要严肃处理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警示与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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