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人大 区政府 区政协
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指南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日期:2015-07-01]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2、公安部第7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七条。
【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来历证明(即发货票);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
5、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其他证明、凭证。
【办理程序】
1、登记受理岗审查受理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相关资料;
2、查验机动车,并对全国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有无盗抢嫌疑,核对《公告》数据;
3、牌证管理岗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核对计算机相关数据,核发号牌,制作行驶证和登记证书;
4、业务领导岗复核全部资料;
5、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承诺时效】
办理各项机动车业务在2个工作日完成。
【收费项目及标准】
办理机动车辆业务(牌证)工本费收费标准
根据黑财发证价格[2004]2831号,黑价联字[2005]9号

【办理地点】伊春市交警支队
【服务电话】 窗口服务  0458-3644345 咨询服务  0458-3777333 投诉服务  0458-3777788

报警岗亭

专题报道 - 图片新闻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asia28365 承办:asia28365办公室
备案号:黑ICP备09004166号 联系电话:0458-3561122
网站访问量
警警 察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