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人大 区政府 区政协
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登记指南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日期:2015-07-01]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登记
【办理机构】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条件】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须提交3张二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
【所需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簿(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与身份证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4、结婚证书。
【办理程序】   
    首先是受理双方当事人的协议离婚申请。其次是审查当事人出具的户口、身份证号、姓名与本人是否相同,审查当事人结婚证是否合法有效,审查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离婚当事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最后登记员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制发离婚证。 
【办结时限】  
    周一至周五全天办公。
    新青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  0458--3582035

报警岗亭

专题报道 - 图片新闻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asia28365 承办:asia28365办公室
备案号:黑ICP备09004166号 联系电话:0458-3561122
网站访问量
警警 察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