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新青区建设局 责任人:责任人A、责任人B、局长、副局长 二、权力行使依据 依据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三定方案》 三、管理条件和标准 1、资金管理标准; 2、会计工作标准。 四、管理的内容 1、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2、专项资金管理。 五、管理的要求 1、加强财务内部管理; 2、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六、监督检查 按照《新青区关于规范权力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规定执行。 七、责任追究 执行《新青区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规定执行。

|